青島炳斗拳法研究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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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術運動中的“八法”,指的是“手、眼、身法、步、精神、氣、力、功”,它是構成套路技術的八個要素。“手”指“手法”,一般要求如流星輕快、敏捷有力,打出寸勁;“眼”即“眼法”,它是對頭部運動的要求。也就是說在武術運動中必須是:眼隨手動,目隨勢往,明快銳利;“身法”是軀干運動的方法,在長拳運動中可分為“閃、展、吞、吐、轉、沖、撞、擠、靠、俯、仰、彎、折、”;“步”即“步法”,步法要求快而穩,不掀腳,不拔跟,不受上肢影響;“精神”是套路演練時的意念、氣質,也就是精、氣、神的表現;“氣”指運動中的呼吸。由于運動中對氧的需要量大,故在運動中要呼吸得法,并同機體各器官密切配合;“力”指勁力,也就是指動作的用勁、發勁,勁力有剛有柔,也有明勁、暗勁之分;“功”即是身體素質和技巧等的表現,也可認為是勁的發放,通常稱為功底。
“手、眼、身法、步、精神、氣、力、功”這“八法”關系到人體的上肢、頭部、軀干、下肢、精神、呼吸、力量和技術幾個部分,并體現了人體在運動中的“內”與“外”的矛盾。“手、眼、身法、步”指“外”,是對身體外在表面形與身的各種動作的要求;“精神、氣、力、功”則是對“內”而言,是對意識、精神、勁力以及各內臟器官機能協調配合而言。“內”與“外”是一對矛盾,是辯證統一的關系。
人體內在活動通過外在活動加以表現,從而使內外矛盾的雙方合為一體。即在武術運動中形成一個統一的整體,也稱之為形神兼備。這個整體是以內外合一為基礎的。因為外部的任何形體活動均受大腦支配,并受內臟各器官功能的影響,只有內在活動達到一個“整”字,才能促使外部動作協調一致,逐步形成規范化和動力定型后的自動化。
所以,“手、眼、身法、步、”這個“外”與“精神、氣、力、功”這個“內”是不可分割,相互聯系,互相依存和影響的。“內”不能脫離“外”而單獨存在,“外”也不可能沒有“內”而獨居一方。但是,由于事物是不斷向前發展的。技術水平及身體素質也在逐步提高,故內外合一又是相對的,這也是矛盾對立統一的規律。
“八法”在長拳運動中有著積極的意義和作用,它的要求是對長拳運動的統一體現。“八法”在長拳技術中表現的方式方法是多種多樣的,并且能為長拳動作技術的創新提供基本的條件,也是長拳復雜多變的由來。
不過,由于長拳運動的特點,又限制了“八法”在動作路線、速度、幅度以及造型等方面的活動范圍,從而形成了完善、協調、優美、大方的形態動作姿態。但是,無論長拳變化多么復雜,均離不開“八法”的要求。
綜上所述,我認為“八法”中“內”與“外”的關系在技術教學和運動中應該是以“內”為基礎,通過“外”體現出來,從而建立良好的本體感受,并在“內”與“外”的互相作用下達到協調一致。它們之間這樣反復作用和提高,以至使技術、素質達到較高的水平。
作者:張平
